🛒 全悅保健食品線上商城 退換貨須知
親愛的顧客您好,感謝您選購全悅保健食品線上商城之商品。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詳閱以下退換貨說明:
一、依據法規
本退換貨政策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訂定。
全悅保健食品線上商城之商品多屬食品類商品,部分商品依法不適用7日鑑賞期。
二、關於7日鑑賞期
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7日內(含例假日)無條件退貨權。
但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1款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拆封後易變質的商品」,不適用7日鑑賞期。
因此,本商城之保健食品屬於食品類商品,若已開封、拆封、食用、保存不當、包裝破損,恕不接受退貨。
三、可接受退換貨情形
若您收到之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,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(含例假日)聯繫客服,我們將協助辦理退換貨:
商品寄送錯誤(如寄錯品項、數量不符)
商品瑕疵或外包裝嚴重破損
商品過期或保存不良(非因消費者自身原因)
請您保留完整商品、包裝、出貨單據及贈品,以利後續退換貨處理。
四、不可退換貨情形
以下狀況恕無法受理退換貨:
商品已拆封、食用、或因個人保存不當導致變質。
商品外包裝損毀(非運送過程造成者)。
超過到貨7日(含例假日)未提出退貨申請。
商品標示或序號遭毀損、塗改。
贈品、發票或完整包裝未一併退回。
五、退換貨流程
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聯繫客服中心,提供訂單編號、姓名、聯絡方式及退換貨原因。
經客服確認符合退換貨條件後,將通知退貨方式。
請依指示寄回商品(含完整包裝、發票及贈品)。
本公司於收到並確認商品無誤後,將於7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或換貨。
若因消費者個人原因退貨(非商品瑕疵),退貨運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六、退款說明
七、客服聯絡方式
八、特別提醒
📜 全悅保健食品線上商城保留最終解釋與修改權,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台灣相關法令辦理。